关于转发《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》(试行)的通知
时间:2012-6-20 16:32:47  
文章来源:人事处
  
发布:w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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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属各单位:
为了有利于2009年度学院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,推动学院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。现将省教育厅关于《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》(试行)转发给你们,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。
高职高专职称评审文件教人[2009]2号文.doc
人事处
二00九年五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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